当舔狗不如养忠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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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996的牛马打工人,我猝死了。神明给了我一次重生的机会,我许愿成为一个躺平的富二代。结果,我穿成了一个每天都在追着男主跑的降智女配。存在的意义就是给男女主的爱情送钱送资源,最后被男主搞得家破人亡。今天,是我第一次见到男主的日子。按照剧情,我会对他一见钟情,然后豪掷千金,只为博他一笑。看着眼前这个普信男,我反手就把支票甩给了他身边那个沉默寡言的保镖。“跟我,月薪十万,年底双薪,给你交五险一金。”与其养狼狗,不如养忠犬。至于男女主?让他们自己玩儿去吧!r1cSM